尊龙凯时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闪离”需要返还高额彩礼吗?

  尊龙凯时央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历史悠久。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尊龙凯时。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罔顾家庭经济情况,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面子,攀比之风悄然蔓延。

  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有人认为“高额彩礼”是对爱情、婚姻重视程度的表现,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说:“从司法实践看,大量超出家庭正常开支的彩礼成为很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在婚龄较短的情况下,此种不平衡尤为凸显,进而导致矛盾激化,彩礼纠纷数量增多。这恰恰说明,高额彩礼并不能保障婚姻稳定。相反,过分重视彩礼金额、忽略感情基础反而给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关于返还彩礼条件,实际上在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规定,三种情形可以返还,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成为难点。最高法此次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明确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一是明确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基本原则。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典型案例中,小王家在当地属于低收入家庭,为了能与小李顺利结婚,他给付小李彩礼18.8万元。两人2020年9月登记结婚,小李在第二年4月终止妊娠。因双方家庭矛盾加深,小王在2022年2月起诉离婚尊龙凯时,并请求小李返还彩礼18.8万元。最后,法院酌定小李返还彩礼款56400元。陈宜芳说:“双方共同生活仅一年多时间,给付方不存在明显过错,相对于其家庭收入来讲,彩礼数额过高,给付彩礼已造成较重的家庭负担,同时,考虑到终止妊娠对女方身体健康亦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等事实,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较好地平衡了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

  典型案例中,小张和小赵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年多时间,且已经生育一子。在处理涉彩礼返还纠纷时,法院着重考虑共同生活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实,对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不予支持。另一起案例中,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就扣减了放置在男方处的嫁妆数额。充分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生活中,彩礼与一般赠与的界限是什么?如何认定“共同生活”?最高法民一庭法官讲了小刘与小朱的故事。

  介绍,小刘与小朱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2020年7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个月后,当年9月,登记结婚,小刘在结婚当月向小朱的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之后就各回原来的工作地点了。

  相识两个月就结婚,可谓“闪婚”,结果筹备婚礼等事宜时,两人发生纠纷,登记后不到三个月,协议离婚,“闪离”了。

  说:“两人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曾短暂同居,并因筹备婚宴、拍婚纱照、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发生部分费用。离婚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小刘起诉请求小朱返还彩礼106万元。”

  虽然26万元转账备注的是“五金”,没有备注“彩礼”,但法院认为,按人民群众的一般认知,可以认定这笔款项也是彩礼。法院没有认定双方“共同生活”,陈宜芳分析:“双方登记结婚后仍工作、居住在两地,并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对于后续生活未形成一致规划,没有形成稳定的生活状态尊龙凯时,不宜认定为已经共同生活。”

  鉴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小刘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对这部分费用予以扣减。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80万元。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民政部门常态化选树一批婚事新办简办、“低彩礼”和“零彩礼”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逐步转变群众思想观念。

  王金华说,目前,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江西、甘肃、重庆、四川等许多地方已公布了彩礼、随礼等倡导性标准。河北省河间市、江西省贵溪市等通过突出问题治理,当地婚事花费平均分别减少7万至15万元和6万元左右。

  最高法在发布典型案例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陈宜芳表示,该司法解释强调了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则,并对彩礼的范围、返还的条件、当事人的确定等予以规范,以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回应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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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历史悠久。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罔顾家庭经济情况,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面子,攀比之风悄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