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办了婚礼但未领证男方起诉要求返还108万元彩礼

  尊龙凯时一对恋人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且同居生活了一段时间,但之后又分开生活,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男方要求女方退还10.8万元彩礼礼金未果尊龙凯时,双方最终闹上法庭……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酌情判决女方返还彩礼礼金5.5万元。

  2021年10月,张伟和王茜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两人按照当地习俗订立了婚约。订婚当天,张伟付给王茜彩礼礼金18.8万元、定亲金银首饰五件等。王茜实收彩礼礼金10.8万元,并返还张伟钻戒一枚。

  次月,两人举办婚礼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之后双方产生矛盾,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婚姻登记。

  2022年9月,张伟外出务工,王茜则返还娘家居住生活。此后,张伟多次要求王茜返还彩礼,但双方协商后仅互相返还了首饰、钻戒等物品,而未能就10.8万元礼金达成协商一致。因此,张伟将王倩起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茜辩称自己拒绝办理婚姻登记的原因在于没有选到合适的日子,不是不想办理婚姻登记。她还表示,自己在与张伟同居过程中经历了怀孕、流产,自己受到了伤害,不应当返还彩礼尊龙凯时。

  对此,张伟称王茜在不停地找借口拒绝办理婚姻登记,且不知道流产的事情。他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王茜应当返还彩礼。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张伟与王茜订立婚约后,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现金以及金银首饰等,属于彩礼范畴。现双方因故分手,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故张伟可以依法请求返还彩礼。

  法院同时认为,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问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因此,法院酌情判决王茜返还彩礼礼金5.5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张伟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彩礼纠纷类案件涉及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更涉及男女双方感情及其各自家庭的数年努力尊龙凯时。解决彩礼纠纷,需要法院在依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秉承结合情理以及地方风俗习惯,寻求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