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回族传统婚俗的文化解释

  尊龙凯时【摘要】回族的传统婚俗是中国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的重要构成,有着深厚的文化意义。丝绸之路重镇吐鲁番,自古以来就是新疆少数民族的生活聚集区之一,其“回城”回族婚俗是历代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再现。通过对“回城”回族传统婚俗的透视与其文化渊源的探索,研究吐鲁番市“回城”回族传统婚俗表象之下的文化意义,对于保护、发展、传承回族传统文化以及建设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笔者于2013~2014年期间,深入吐鲁番市“回城”阿古柏次子于同治十年(1871年)所修筑的城堡进行田野调查,发现虽然现今“回城”的城门、城墙及护城河已不见踪影,但城内的回族人在这里几代世居,成为吐鲁番的“老”,他们至今依然保留着其传统婚俗。本文通过对“回城”回族传统婚俗现状的透视,结合回族发展的历史文化渊源,尝试对其传统婚俗做出文化意义上的解释。

  “回城”回族的传统婚俗由提亲、订婚、送大礼、“过事儿”、“待娘家”和回门构成,其中后三个部分主要活动都是宴请亲朋好友,可以概括为“结婚宴喜”。本文将“回城”回族婚俗概括为提亲、订婚、送大礼和结婚宴喜四个阶段。

  提亲。“一家女儿百家奔”这是回族人的民间俗语:当姑娘到适婚年龄时,就会有人上门提亲。男方家通过各种途径看准女方家的姑娘后,请一位德高望重、能说会道,最好是女方家也比较熟悉的人作为“底媒”,带着礼物“礼行包包子”前往女方家提亲。

  订婚。如若男、女双方家都同意此门亲事,男方家要请底媒到女方家商量订婚日期以及与订婚相关的事宜,当地人称为“要日子”。另外男、女方家还须各请两位男性长辈作为“四大媒人”,即此门婚姻的见证人。订婚当日早晨,男方家先请阿訇、满拉、四大媒人及主要亲戚到家里举行“尔麦里”仪式,然后带着订婚礼物到女方家,与女方家请的阿訇共同举行“尔麦里”。仪式后双方主要男性亲属互道“赛俩目”,这个仪式不仅是对婚约确立的祝福,同时也是一种对外的公示效应:对于已经确立了婚姻关系的女子,其他男子不能再提亲求婚。

  送大礼。确定婚约以后,男方要纳合理的聘金和聘礼,回族称之为“麦哈尔”。“回城”回族送大礼之前要去女方家“讨礼单”,即男方去女方家询问对聘礼与聘金的要求。送大礼当天早晨也要先后在男、女方家举行“尔麦里”仪式。按约定的日期,男方请阿訇、四大媒人及男方的主要亲属带着准备好要送给女方的结婚聘礼送到女方家,双方见面互道“赛俩目”。男方准备离开时,女方还要回赠给准新郎和准伴郎礼物。

  结婚宴喜。结婚宴喜前几天,准新娘要“线脸”,女方家还要为准新娘还准备“添茶”仪式,邀请准新娘未婚的朋友,吃着“十三花碟子”畅所欲言尊龙凯时,并祈愿准新娘,走进婚姻殿堂美满幸福。“回城”回族人的结婚宴喜一般要进行三天,第一天“过事儿”,第二天“待娘家”,第三天回门。

  如今“回城”回族的传统婚俗,是回族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与适应时代发展而历代传承的结果,同时也源自于与各民族文化融合的过程。

  回族形成过程中各民族的文化交融。据《回族简史》记载,上溯到公元7世纪中叶,自唐朝永徽二年与阿拉伯国家建立友好贸易关系以来,一些阿拉伯人、波斯人和犹太人便通过古丝绸之路进入中国,随着贸易的发展有的人便侨居于中国的沿海地区,到五代、两宋时,又有“蛮裔商贾”、“三世蕃客”、“五世蕃客”之称,这些人成为回族来源的一部分。有学者指出,蒙古人的西征与扩张,大量的西域东迁中土,再加之元代交通发达,中亚、西亚、非洲等地的人源源不断地通过海上交通来到中土,其中一部分成为回族的又一主流,至元代末年,人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教为纽带的新的民族共同体。进入明朝以后,西域的入附为民族的形成提供了人口的基础,明朝实行民族同化政策,尤其是推行文化专制主义使得更多的中国本土民族融入民族之中,有力地推动了民族的形成。

  回族婚俗逐渐定型的文化环境。回族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各朝代的政治环境不同,促使了民族婚俗的发展与规范。唐宋时期的回族先民和元代的人的婚俗基本遵守教礼仪。根据教义规定,教徒若与异教徒联姻,对方必须入教。明初在《大明律》卷六中明文规定:“凡禁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尊龙凯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这个政策的推行,为回汉通婚增加了便利。到了明末,回族的婚俗则已经基本规范化了,形成与“儒家之礼多相符合,细微亦有不同,而大节则总相似”的情况。

  移居“回城”回族的文化涵化。回族移民移居吐鲁番至迟当在元代,据《元史》和明代陈诚《使西域记》中记载,元明时期在吐鲁番盆地居住的民族中已有民族。“回城”保留至今的建筑格局一条东西方向的主干道、通往各家各户大小宽窄不一的黄土巷道和土筑或砖筑的平房。这种门对门、户对户的平房为文化涵化提供了一种宽容的交流环境,从各地迁入回城的回族在交往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进行着文化的传播,人们的接触与交织越来越密切,多地的回族婚俗文化在互动与交织中,采借并容纳着以陕西为代表的各地婚俗文化,在吐鲁番市“回城”中朝着一种文化趋同的方向发展,最终演变成“回城”回族流传至今的传统婚俗。

  完整的看“回城”回族传统婚俗的展演,我们可以发现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和浓重的地方文化符号,分别开来看展演中的仪礼、仪式与活动,亲属会集与分工,以及各种热闹的场景,也是由其文化意义而发展出来的符号表现。

  多种符号的展演文化整合。“回城”回族传统婚俗是多种文化整合在一起的文化现象,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外来的带来的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整合,这使得我国回族传统婚俗的实质内容是教的,表现形式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回族是在中国大地上形成的民族,数百年来都是与普遍遵循儒家伦理道德的汉族杂居相处,其婚俗不能不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但是回族婚俗中实质性的内容却完全是教的,回族的先民在来到中国之前就信仰教,在中国定居的数百年中始终保持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教及其文化根植于中国回族的思想观念中,这些决定了他们的价值取向是教的价值观,也决定了回族婚俗的核心内容是教所规定的婚姻制度。其二,因人口迁移来到“回城”定居的各地回族婚俗文化间的整合,使得“回城”回族传统婚俗具有浓重的陕西回族传统婚俗的特点。吐鲁番地区自古就是交通要道,它沟通了中国内地通往天山南北疆和中亚地区的通道。正是吐鲁番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它是一个多文化相互传播融合的交汇地。在包容性的文化环境中,来自不同地区的回族移民带着地方特色的婚俗文化在“回城”发生着碰撞、交流和整合。

  仪礼、仪式与活动忠于信仰。在“回城”回族传统婚俗中从提亲、订婚、送大礼乃至结婚宴喜的全过程,无不渗透着对教的信奉。婚俗中的各种仪礼、仪式与活动,如人们交往中的问候道“赛俩目”,订婚、送大礼、结婚宴喜都要举行“尔麦里”,以及从宗教方面认可合法婚姻的“尼卡哈儿”等仪式,都是对教信仰教义和教法规定的一场展演。“回城”回族人在整个婚俗过程中的行为,时刻宣称着对的虔诚信仰和敬畏之情。

  亲属会集,各有分工家族认同与成就。结婚是涉及到“回城”回族本家族的大事,提亲要与亲属商量后才决定答应与否,订婚尊龙凯时、送大礼需要亲属的帮忙。婚俗展演是社会活动中个人、家庭、家族成就感和社会地位展现的社会舞台:经济富足的人会借此机会联络亲朋好友广泛施济,彰显其教门、事业的成功;有一技之长的人也会凭借这一社会活动,在“回城”平房的大院中施展厨艺、统筹管理、拍照摄影等才能。

  热闹的场景向往美好。回族人认为“结婚三天没大小,不逗不耍不热闹”,娱乐性贯穿着回族婚俗的始终,是“回城”回族婚俗展演中最明显的特征。人们通过这种群体性的戏谑和嘲弄方式,满足了大家狂欢娱乐的本能欲望和审美需求,实现了情感的宣泄,同时也补偿了他们平日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方式。婚宴中大家高兴的抢拾“喜果”、“耍公婆”等种种热闹的场景,象征着“回城”回族人对快乐、美好生活的向往。

  吐鲁番市“回城”回族的传统婚俗是我国回族婚俗的一个缩影,它既体现出了我国回族及其婚俗的发展历程,繁杂的细节更是展示出了“回城”地方性知识与地方文化特色。而每一次婚俗的展演,都是对回族的一次洗礼:历史的再现、信仰的坚信、家族的认同与成就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伴随它的载体在传统婚俗中体现着它的文化价值,它不仅是传承回族传统文化的有利载体,而且也是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巩固民族团结、规范人们行为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的有效方式。因此,我们要重视回族的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和传承回族传统文化,这对于建设多元文化国家、将我国博大精深的特色文化融合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分别为石河子大学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